合格投資者認定
勵琛(上海)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謹遵基金業協會《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》之規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私募投資基金產品。
根據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應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,投資于s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 萬元,且為符合下列相關標準: (一)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機構;(二)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的個人。請您詳細閱讀本提示,并確認您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,同時注冊成為勵琛(上海)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特定用戶,方可獲得本公司提供的相關服務。